為貫徹落實《國家標準委關于開展團體標準規范發展優質發展試點工作的通知》及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《關于推動團體標準規范發展優質發展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進一步規范團體標準管理,提升標準供給質量,依據《江蘇省團體標準管理辦法(試行)》和《江蘇省質量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(試行)》有關規定,我會對照《團體標準制定中存在的突出問題》清單,對已發布并現行有效的團體標準進行了全面排查。
經梳理和審議,發現部分標準存在由非會員單位牽頭制定、技術內容落后、未實施應用等問題,不符合團體標準規范發展優質發展相關要求。為維護團體標準的權威性和有效性,決定對《6 kV~35 kV能效1級干式電力變壓器技術參數和要求》等43項團體標準予以廢止(具體標準名稱及編號見附件)。
上述廢止標準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再施行,各相關單位應停止在相應活動中引用或依據該批標準開展生產、檢驗、認證等工作。已采用相關標準的組織,請及時做好標準更替和銜接工作,確保技術活動合規有序。
特此公告。
江蘇省質量協會
2026年7月6日
關于開展已發布團體標準清理提升工作的通知